試管嬰兒、受贈卵子、受贈精子、体外受精、卵子提供、精子提供、체외수정、난자 공여 、정자 공여、In vitro fertilization , Oocyte(Egg) recipient , Sperm recipient、试管婴儿、借卵(供卵) 、借精(供精)

「我選擇來台灣接受卵子受贈,我很喜歡張醫師,也很相信他的技術,現在我的生活很美滿幸福,謝謝宏孕診所的大家」廣田女士說道。

 


 

在台灣接受卵子提供, 已出生110位小孩

2014-2016本公司調查 日本夫妻急遽增加
為了做不孕治療, 去臺灣接受受贈卵子治療的日本急遽增加, 讀賣新聞查訪到2014-2016年的3年至少有177位, 已生產的婦女有96位, 已出生的小孩有110位。在臺灣的受贈卵子雖然是在政府管理, 但沒有保證[小孩知道自己來源的權利]等, 還是有些問題。
我們針對臺灣政府核可的77家人工生殖醫療機關(至1月3號為止), 實施面對面或打電話、電子郵件等問卷調查, 獲得72家的回答(回答率94%)。臺灣政府也沒有把握實際情況, 這次首度被查明實際情況。

這3年來, 有4家人工生殖機關對日本人實施過受贈卵子治療, 有9家回復說有治療過, 但沒有回答時期和人數等, 59家回答沒有做, 我們發現集中在特定的機關。
2014年接受受贈卵子的日本女生有17位, 2015年有72位, 2016年有88位, 可以說人數急遽增加。這3年中所生下的小孩總共有110位。有些醫療機關還雇用講日文的員工,在東京或大阪辦說明會, 認知度漸提高。
臺灣於2007年通過人工生殖法, 女生因年紀漸大而不孕者被列為可接受匿名第三者捐卵的對象。募集捐卵者是由醫療機關來做, 醫療機關要向政府報告實施記錄。
不只是來自日本的, 還有從中國大陸、美國、菲律賓等來的不孕患者。但是沒有保證[小孩知道自己來源的權利], 所以生下來的小孩不能知道基因上的母親。

在日本, 有關人工生殖的法令還不完備, 幾乎都沒有進行受贈卵子治療。熟悉全世界生殖醫療狀況的埼玉醫學大學婦產科教授石原理表示, 近年來義大利或瑞士等也修法承認由第三者卵子提供, 主要國家當中, 只有日本還沒完備有關第三者捐卵或捐精子的人工生殖法令。

在日本, 有關人工生殖的法令還不完備, 幾乎都沒有進行受贈卵子治療。熟悉全世界生殖醫療狀況的埼玉醫學大學婦產科教授石原理表示, 近年來義大利或瑞士等也修法承認由第三者卵子提供, 主要國家當中, 只有日本還沒完備有關第三者捐卵或捐精子的人工生殖法令。

對於老化或無法用自己的卵子生產的女性來說,卵子提供是最後的方法。
因為日本國內目前法律和制度還沒有整理好,幾乎沒有地方實施卵子提供,所以許多夫妻選擇到國外做。這幾年來在台灣接受卵子提供的人數越來越多,我們就查訪了在台灣卵子提供的實際狀況。

她是我們最後終於生出來的寶貝女兒
2017年4月底在日本九州地方的一個公園,日本一位上班族男生(43歲)讓他一歲大的女兒騎在他的肩上,而在旁邊的妻子(46歲)正在梳小孩子的頭髮。她們的女兒是在日本本土經過10年以上漫長的不孕治療之後,如今在台灣台北宏孕生殖醫學中心接受張宏吉院長治療終於順利懷孕的小孩!
妻子在2004年結婚當時就經期不順,內心一直都有「我是不是無法懷孕生產?」的不安定感。
他們夫妻在日本本土一共嘗試了8次的試管嬰兒療程,只有一次懷孕而已。而且是在第8週就流產了。她們經歷了許多的失望與悲傷!
慢慢的隨著治療時間的逝去,再也無法取出健康的卵子。這時日本有名的不孕症權威醫師就建議她是到台灣台北宏孕找張宏吉院長試試卵子提供的方式。
他們與雙方的父母親一起討論多次後,決定到台北市內的不孕症治療專科「宏孕診所」看診。
在台灣是無法得知卵子提供者得詳細資料。
這對夫妻在宏孕診所幫忙之下選出了跟妻子一樣血型的女性,使用先生的精子製造了受精卵。
再次來台時移植到子宮,卻又是流產;他們成功是第三次來台的時候。
兩個人沒有打算要告訴女兒關於卵子提供的事情。妻子說「就算用的不是我自己的卵子,她是我痛了肚子才生下來的女兒。對她的愛,完全沒有任何的差別」。
宏孕診所是婦產科醫師張宏吉醫師(50歲)在2012年3月開立的。僱用4位的日籍員工, 2015年到現在到日本東京,大阪等地區舉辦說明會共6次。
2014到2016年接受卵子提供治療,來看診的數百個患者當中,日本人是佔多數。連續假期中也有日籍夫妻來看診。

■外表也要接近
一般女性的卵子40歲上下就開始急速的老化,而變得很不容易懷孕。
如果用卵子提供的方式就可以生產,但同時會有DNA上的母親。
親子關係的複雜化,是否要告知小孩,或捐卵者的負擔等,該考慮的問題點也不少。
目前日本沒有相關的法律,目前唯一的方式是因病而無法懷孕的患者接受姊妹或友人卵子。用了民間團體仲介介紹的匿名第三者捐卵者部分,就是最近三月有了第一次成功生產的報告而已。
台灣在2017年制定了人工生殖法,實施的卵子提供範圍廣泛,也有包含到老化而造成的不孕症。
之前就有一些日本夫妻為了卵子提供飛到美國與泰國,但如果在美國做卵子受贈的話,透過仲介業者之後通常花費就需要500萬日幣上下。而在泰國這幾年來對外國人生殖醫療的法規變得越來越嚴格。
台灣跟其他國家相對來講,直接到不需要仲介業者,而有了日文溝通能力的院所, 就只需要花200萬日幣就可以解決。他們外表跟日本人非常像是也是個大好處。
在台灣的該法律上,捐卵子是免費義工的,但捐卵者身體上的負擔非常的大,也考慮到為了補償捐卵者在期間內無法上班的意圖, 而認同上限9萬9000元台幣的營養費。
去年6月去採卵的就讀台北市研究所的女學生,把這營養費花在她的學費上與她去的日本的旅行費上。她也有了幫助別人的心態,「身體上的負擔是不太一樣,可是以幫助別人的觀點來看,這是跟捐血一樣的」。
對不孕症而受苦的夫妻來講,在台灣接受卵子提供是個選擇之一,但同時也是個問題。
台灣當局有在管理卵子提供的記錄,但捐卵者,受捐者雙方都無法得知互相的詳細資料。夫妻能得知的捐卵者資訊是人種,膚色與血型而已。知道祖先的權力也在這方面沒有被認同;就算將來小孩子想知道DNA上的母親也無法得知。
另外,在台灣是有在實施檢驗檢查受精卵的染色體是否有異常。因為這會導致排除現天性障礙,等於會使人挑選生命;因有倫理上的理由而在日本國內沒有普及的檢驗,在台灣就這麼簡單的就可以接受。

■卵子提供有法制化的台灣
在日本國內從2013年開始自民党的小組開始檢討有包含到第三者的生殖醫療體制。他們製造了在一定的條件下認同卵子或精子的提供,或使用夫妻的受精卵請第三者女性生產的代理出產等的生殖補助医療法案。但之後他們討論不出一個結論,而沒有成功提出到國會。
埼玉醫大婦產科的石原理教授說,在有包含到第三者的生殖醫療體制的國家的話,開始不容易懷孕的37,38歲左右卵子提供就會被列入為選項之一,但在日本目前沒有針對因老化而需要受贈的夫妻提供卵子,所以過了40歲還是需要繼續做不孕症治療。醫師表示「以全世界來看,這是非常特殊的狀況。我們更需要討論卵子提供這一件事」。
晚婚對不孕症治療高齡化也有了大大的影響。「上班模式改革実現会議」議員的白河桃子及相模女子大客座教授指出「許多女性認為為了工作而必須拖延懷孕或生產的時間。現在很重要的是社會體系為了所希望年輕的時候就能生小孩人而改變」。

 


 

來自日本TBS最新報導,日本不孕治療,亟需健康卵子捐贈配對,許多面臨高齡危機的夫婦,因為當地法令關係捐卵者不足,紛紛轉向台灣醫療求助。